湖南新田:转弯未让直行车辆,被撞还要负主责
2024-11-06 11:1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何新瑞)11月2日20时53分,侯某军骑自行车,行驶至永州市新田县滨河西路中间桥假日宾馆门口路段左转弯时,与直行王某文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侯某军,王某文,李某恒电动自行车搭乘人员均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侯某军骑自行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文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直行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故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路途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