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随意横穿酿事故 受伤还得担全责
2024-11-14 11:4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11月2日8时15分,谢某淑骑永州75167**二轮电动自行车搭乘邝某恒,行驶至永州市新田县双碧街政务中心门口路段左转弯通过路口时,与直行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MBN5**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淑、邝某恒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事故中的谢某淑骑二轮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为图方便随意横穿马路,谢某淑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邝某恒无责任;当事人唐某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