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车辆没油靠边停 不摆警示隐患大

本网讯(宋林)为切实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结合实际,科学部署警力,进一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全力确保秋冬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12月9日,大队民辅警在路面巡逻途中,查处一起因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30分许,大队民辅警巡逻至辖区菏宝高速闻垣段(宝菏方向)388km+820m处时,发现一辆赣B号牌的银灰色轿车停在该路段的应急车道上,该车辆已开启闪光灯,但车后并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而此处刚过垣曲服务区入口,当时路面车流较大,情况十分危险。大队民辅警立即停车做好安全警戒,上前查看情况,喊话敲窗均无人应答,打开车门发现车内空无一人,且车辆还启动着,随即,大队民警正准备通过车辆所留电话联系驾驶员时,一名男子跑了过来。据了解,因该男子所驾驶的车辆油量已不多,加之对大队辖区路况不熟悉,在行驶至垣曲服务区附近时突然发现此处可以加油,但车辆行驶超过服务区入口几十米,一时着急,便心存侥幸将车辆停在此处,打开双闪准备跑去服务区找油桶给车辆加油,没想到被大队民警查个正着。随后,大队民警帮助该男子将车辆安全引导至服务区内加油,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危害性,该驾驶员听后表示是自己做错了,并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形。最后,大队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高速行车,车辆发生故障或遇突发状况,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安全地带,并报警求助,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