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猗:一次酒驾不悔改 再次酒驾受重罚
2024-12-19 18:4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何岗)日前,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秋冬行动”中,查获2起再次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严厉处罚。12月17日21时许,该大队民警夜间巡逻至七级镇小张村口时,对向一辆小型轿车突然减速,引起民警怀疑,便立即上前叫停检查。经对驾驶员郝某做呼气快速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后查明,郝某于2023年7月份曾因酒驾受到处罚。当晚21时30分许,在临晋镇街道,陈某酒后驾驶晋M69***牌号小型轿车,经过百大超市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呼气检测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且陈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查明,陈某于2021年2月份曾因酒驾被罚,这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郝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受到罚款40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
临猗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在背后有许多驾驶人及其家庭的血泪教训。一旦您选择了举杯,就请放下方向盘,不要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驾车。安全驾驶,从拒绝酒驾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