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临近斑马线不减速,追尾前车负全责
2024-12-30 11:0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 廖文华)12月24日13时35分,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湘MX***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谢某智,行驶至永州市新田县迎宾路老公路局对面路段时,没有提前减速,与正在停止线前礼让行人的彭某泉驾驶的湘MT***1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造成谢某智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有关“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判定当事人李某负全部责任。
新田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礼让、避让行人。遇前方有斑马线时应提前减速,开车要时刻观察路况,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免遇紧急情况刹车不及发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