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人,受伤还要负全责
2025-05-08 11:0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3月14日22时35分,邓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湘MX4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田县中山街道先云路南城名都小区门口路段时,与行人何某某发生相橦,造成何某某、邓某某两人受伤;湘MX48**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抽血检测,邓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摩托车。
经交警认定,邓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未避让,应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目前,邓某某因危险驾驶已被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