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碰”转弯不让直行,承担事故主责
2025-06-03 15:2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2月25日9时13分,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9A1**的小型客车行驶至永州市新田县兴林豪庭路口路段时,与陈某驾驶车牌号为湘MD69**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的是事故发生时,刘某某、陈某都正确使用了安全带,并未受伤。
经交警认定:当事人刘某某在路口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路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标识标线,注意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在进行转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