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遇弯道,务必提前减速
2025-07-04 17:1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蒋艳)2025年7月1日10时10分许,湖南省凤凰县两林乡驾驶人杨某(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DK83**号重型自卸货车,沿贵州省江口县民羊线(民和—羊桥)由民和镇往羊桥乡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民羊线7公里+200米弯道下坡路段时,由于驾驶员未提前减速,车身右侧与道路右侧波形护栏发生碰撞,随后车辆失控驶离路面,侧翻至道路右侧坎下,造成驾驶人杨某受伤,护栏、路沿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助吊车对侧翻货车进行起吊作业,并全程做好交通秩序管控,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江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在弯道、坡道等复杂路段,务必提前减速,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