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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转弯违规遇超车!双方共担事故同等责任

2025-07-09 11:5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何新瑞 谢睿妮)6月14日9时,新田县扒田丘路废品站门口路段突发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与无牌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新田公安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双方当事人因各自违反交通法规,需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当日上午,陆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62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与付某某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两车车身均出现不同程度剐蹭、变形。交警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询问双方当事人事发经过。

经深入调查,当事人陆某某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一方面未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确保安全、畅通通行;另一方面,在同车道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且在不适宜的情况下违规操作。而当事人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时,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转弯前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行为妨碍了后方车辆正常行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新田县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陆某某和付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者,都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机动车要保持安全车距、规范驾驶,非机动车转弯、变道时务必提前观察路况、规范操作。只有人人守法、处处谨慎,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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