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松桃大队:男子酒后驾车上高速,刚出站就被民警查获
本网讯(石勇平)9月1日,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在辖区S15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21时,大队执勤民警按照勤务安排,在辖区松桃北收费站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54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出收费站,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在与驾驶人交流过程中,民警敏锐察觉到其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精气味,随即要求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民警初步用酒精快速排查棒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时,提示该车驾驶员喝酒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立即与民警辩解称其刚刚才喝了一瓶啤酒,民警告知驾驶人要带其到大队部作进一步检测。
在大队部,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张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便如实供述,其当晚与朋友在黄板镇用餐时喝了啤酒,自认为从黄板驾车到松桃县城较近,应该不会被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离开,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就被拦下。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今后将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酒后驾车。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殃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要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