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男子时隔4年再次酒驾被行拘!
2025-09-05 11:1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6月16日20时50分,新田公安交警在龙泉街道兴林路谷丰家宴门口路段开展日常执勤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晃晃悠悠地驶来。交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靠近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时,交警闻到了明显的酒味,怀疑其饮酒驾驶,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2mg/100ml ,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赵某某并非初犯。早在2021年12月31日,他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田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此次被查,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赵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壹仟柒佰圆整。
“朋友盛情相邀,非要我陪他喝酒。盛情难却,我便喝了几杯度数极高的火酒。散场时,明知酒后不能开车,可侥幸心理作祟,想着应该没有交警查酒驾,便硬着头皮上了车,现在想来,实在是糊涂又危险。”赵某某感到非常懊悔。
交警提示,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间隔多久都会留有记录,再次酒驾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广大驾驶人务必时刻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