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撞受伤还担全责
2025-09-08 11:2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7月18日18时45分,谢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新田县潭田村红绿灯路段时,闯红灯驶入路口。当看到胡某驾驶车牌号为粤AY06**的小型汽车正常转弯时,谢某某顿时慌了神,急忙采取紧急避让措施,却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并与小型汽车发生相撞。此次事故导致谢某某颈部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当事人谢某某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经交警认定,谢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胡某无责任。
此次事故给谢某某带来了身体伤痛和相应的法律后果,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遵守交通规则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切不可心存侥幸、违规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