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隆湖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进高校,共筑青春平安路
本网讯(马婷)9月5日,隆湖交警大队联合宣培科走进宁夏理工学院,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新进入大学校园的同学送上一堂生动且实用的交通安全“必修课”。
“年满16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但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考取相应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同时要记住佩戴好安全头盔……”
活动中,民警首先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视频,向同学们揭示了交通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会造成直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和沉重的经济负担。对于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学生而言,一次交通事故很可能让梦想戛然而止,这警示着同学们务必时刻将交通安全放在心上。
结合大学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环境,民警重点分析了大学生群体中易发的交通事故类型。其中,骑行电动车时的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尤为常见。边走路边看手机、听音乐导致不注意观察路况,也成为新的高风险因素。此外,个别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或侥幸酒后驾车的情况,以及乘坐超员、无资质“黑车”等问题也都隐藏着巨大风险。
随后,民警组织同学们还共同观看了安全头盔警示教育视频。片中,因未佩戴头盔导致的事故与正确佩戴头盔有效保护的案例形成鲜明对比,极具视觉冲击力和说服力。民警借此强调,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车、摩托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引导同学们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良好习惯。
活动现场,民警还向学生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共同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让广大师生加深了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认识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让大家更加懂得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将交通安全铭记于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