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抄近路违规掉头 酿成事故担全责
2025-09-10 16:0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何新瑞) 8月3日9时31分,唐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MDB2**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新田县秀峰街路段时,唐某某实施掉头操作,与刘某某驾驶的永州75698**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轻微受损,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该事故系驾驶员唐某某违规掉头所致。为了抄近路,唐某某掉头越过禁止标线结果撞上对向正常行驶的电动摩托车。唐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九条中“机动车掉头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唐某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时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掉头、变道等操作前务必仔细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后再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避免此类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