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两次酒驾!三次无证!屡教不改被重罚

本网讯(高小龙)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在朔州东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晋FS****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询驾驶人孙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孙某还是一个违法大户,近年来屡次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其于2019年9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高速二支队大队查处,驾驶证被吊销。2022年4月份又因酒后驾驶被处罚,2024年5月份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24年9月份,再次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这是第三次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6年之内5次严重违法,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三次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孙某屡教不改、屡查屡犯,无视安全、无视法律,最终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机
动车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及基本驾驶技能,或者因严重违法等法定原因不具备驾驶资格,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遇突发情况容易应对失范、处置不当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无证驾驶的人一般都有规避检查的心理,往往会诱发闯红灯、闯卡、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问题,扰乱道路通行秩序,造成更大的安全危害。部分无证驾驶的人员往往对法律心无戒惧、非常胆大,还会伴生超员、超速、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多种违法叠加,更是隐患重重。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商业保险承保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还会给事故当事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一次无证驾驶可能只是好奇、侥幸的驾驶行为,而多次无证驾驶,就是严重的故意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让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必须予以重罚。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万万不可以身试法,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希望大家遵纪守法,切莫无证驾驶。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安全驾驶,持“证”上路,让我们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