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酒驾酿事故,撞倒行人负全责
2025-11-12 11:3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曾庆屏)10月31日,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一名司机在酒后驾驶摩托车 ,失控撞上一名正常通行的行人,导致该行人及自身受伤。经交管部门依法调查认定,肇事司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晚20时02分许,胡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蓝山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蓝山县蓝山大道与新建路交叉路口时,将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行人陈某某刮撞倒地,造成陈某某及驾驶员胡某某受伤及摩托车受损。
接警后,民警在现场发现肇事司机胡某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胡某某在经过十字路口时,未按指定的导向车道行驶。
据了解,胡某某当日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杯白酒,觉得自己没喝醉,于是心存侥幸开着摩托车回家。在事发路口感觉自己可以从人群中间的缝隙穿过去,没想到来不及避让撞上行人。经交管部门认定,胡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管部门提示: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驶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请每一位驾驶员都能敬畏法律、尊重生命,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切勿让一时的放纵,成为无法挽回的悔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