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关交警:货车后斗不是“客舱”,务工路上咱别“误”了安全!
本网讯(张晶晶)11月10日,壶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开展日常巡逻时,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行为,驾驶人因贪图一时方便,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最终受到依法处罚。
当日上午11时58分许,县城直属二中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行驶中的轻型货车后斗内坐着3名人员,乘车人仅依靠双手紧抓车厢栏杆保持平衡,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身轻微晃动,稍有不慎便可能发生人员坠落事故,现场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方某某与乘车人均为附近工地工人,完工后计划一同返回住处。方某某想着工地到住处路程仅十余公里,为节省打车费用、图往返方便,便让工友们直接坐上了货车后斗,全然不顾该行为存在的极大安全隐患,也忽视了相关交通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货车后斗是载货专用区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一旦遇到急刹车、急转弯或突发碰撞,后斗里的人很容易被甩出车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场对方某某及乘车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结合近期辖区内发生的货车违法载人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了该行为的严重危害,让在场人员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方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将3名乘车人安全转运。
壶关交警提醒,“图方便”不能成为触碰安全红线的借口,货车违法载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之一。广大驾驶人务必坚守法律底线和安全底线,拒绝货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乘车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主动拒绝乘坐不安全车辆,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