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大中午二次饮酒被查,男子多项违法被拘留
2025-11-26 11:2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曾庆屏)2025年11月21日13时58分许,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县城塔峰中路开展“一防二保三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一辆湘M6***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该大队一中队缉查点,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实,邓某某2023年1月份因饮酒驾驶才被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饮酒,一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也未按规定购买保险,让民警吃惊的是,连车牌也是套用他人的。据邓某某供述,当日中午他在乡下老家吃中饭,一时兴起喝了些啤酒,觉得自己没喝多,加上又是大中午,觉得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心存侥幸驾车去城里买东西,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
民警依法将车辆进行暂扣,对邓某某多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12元、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第一次酒驾是“罚”,第二次酒驾就是“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铁律,更是底线。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引以为戒,敬畏法律、珍爱生命,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旦发生二次酒驾,面临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