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交警:曝光一批未戴头盔违法人员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12月30日,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集中曝光一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及相关场景,以“曝光+警示”的方式强化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此次曝光的违法案例均来自近期路面巡查和电子监控抓拍,涉事人员在城区主干道、商圈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骑行时,均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部分人员还存在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叠加违法行为。据交警部门介绍,冬季是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期,头盔作为骑乘人员的“生命防线”,能通过外壳分散冲击力、内部缓冲层吸收能量,显著减轻头部伤害风险,而未戴头盔发生事故时,头部受伤致死率大幅提升。
为切实遏制此类违法行为,新田交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本地专项整治“六个一律”规定,对未戴头盔违法行为分类处置:单纯未戴头盔的予以曝光;若叠加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行为,将依法采取暂扣车辆等处罚;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违规的,一律通报至相关督查部门备案;学生违规的则通报至所在学校及县教育局。同时,违法人员需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
新田交警表示,当前正持续推进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的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此次曝光并非最终目的,而是希望通过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市民摒弃侥幸心理,养成“上车即戴盔、全程系卡扣”的良好习惯,选购符合3C认证的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守护自身安全。
交警部门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法定责任,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