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开车手机“两不误” 一心二用撞前车

本网讯(宋林)2026年1月29日0时30分许,山西高速四支队八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称:在辖区菏宝高速闻垣段(宝菏方向)367km+800m处发生追尾事故(此处为允河特大桥),需要民警尽快处置。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迅速指派巡逻民辅警赶往事故现场,同时联系路政拖车人员一并赶往。
大队民辅警到达事故现场做好安全警戒后,首先看到一辆鲁C号牌后车为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该车车头右侧及货厢破损明显,无法行驶,前车为一辆豫N号牌的重型半挂车辆,该车尾部受损,因两车人员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未受伤。当时天色较晚,而该路段为拐弯处,为确保安全,大队民辅警将两车引导至前方英言收费站做进一步处置。到达收费站大队民辅警询问两车驾驶员事故经过,前车驾驶员说道:“自己当时在行车道正常行驶,突然听见一声撞击声,就被后车撞了。”在询问后车驾驶员时,该驾驶员声称自己当时也在中间行车道正常行驶,在看到前车时距离仅100多米,刹不住了就撞了。在此期间,大队民警已经调取了该车记录,发现该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多次低头看手机,于是再次询问其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前车时,该驾驶员终于承认自己当时在平台接单,是在看手机,这才导致这场事故的发生,大队民警对该驾驶员的行为进行批评安全教育。最后认定此次事故因后车鲁C号牌车辆驾驶员分心驾驶所致负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分心一秒钟,车行几十米,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时刻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