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交警强化新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本网讯(李静)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和遏制涉校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招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立足实际,全力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安全。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积极召开辖区校车安全座谈会,分析当前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针对近期管控过程中发现的校车安全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对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详细阐述和认真讲解,要求校车使用单位认真抓落实。要求各中队将工作细化落实到每日工作当中,落实到每日“护学岗”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把防范涉校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校车车况和车内安全设施进行详细检查,查看硬件是否正常运行,查看车内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同时对校车安全台账进行检查,查看校车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台账等,并告诫校车驾驶人要定期做好校车安全检查保养,坚决预防校车“带病”上路行驶。加大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行经路段的隐患排查力度,对道路指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排查、重设、纠正或修复,及时夯实安全基础。 三是加强路面管控。瞄准校车出行的早晚高峰期时间段,科学安排警力对校车通行重点路段、重点路口进行定点检查,严查校车超员、不按规定线路通行、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无运营资格“黑校车”接送学生、面包车超员接送学生、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四是加强教育宣传。深入开展行车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校车管理负责人及驾驶员明确各自的职责以及违法违规将受到的法律处罚,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监管责任、安全驾驶责任,筑牢安全驾车源头管理基础。积极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学生要拒乘“带病车、超员车、超速车”,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将他们学到的知识传授给家长、亲戚朋友,扩大宣传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