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宫”!这个“酒驾钉子户”第6次被交警拿下!
本网讯(通讯员:刘冉)都说“事不过三”,可有人偏偏要挑战极限,硬是把自己喝成了交警的“老熟人”,又双叒叕栽了!
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开展午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成功查获一名严重漠视交通安全的“惯犯”。

驾驶员杨某某共计5次因酒驾被查处,面对法律红线仍心存侥幸,最终被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当日中午14时53分许,交管大队秩序一中队在研城街道火神坳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当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驶入检查区域时,执勤交警凭借职业敏感性察觉驾驶员神色慌张,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执勤人员靠近车辆时,从驾驶员身上闻到浓烈酒味。经询问,驾驶员杨某某承认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警务系统大数据比对,交警发现杨某某“前科”累累:自2015年以来,其已先后5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但始终未能吸取教训,屡次心存侥幸违法上路。
针对杨某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从重对其作出合并罚款2100元、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没有“老本”可吃,更别拿生命赌“侥幸”。6次酒驾的“履历”不是勋章,而是悬在自己和他人头顶的利剑。方向盘虽小,责任却重。严禁酒醉驾、无证驾驶,法律的红线碰不得,因为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