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亲情“挤”不得 超员“驶”不得

本网讯(宋林)带着家人出行,安全最重要,然而总有些人认为“小孩子不占地方”、“挤一挤很快就到”,殊不知,“挤”进去的是危险,“超”出来的是隐患。2026年5月8日,山西高速四支队八大队民辅警在辖区绛县西收费站查处一起超员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大队民辅警在辖区绛县西收费站例行对重点车辆登记检查时,这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轿车缓缓驶出收费站,大队民辅警依法对该车辆例行检查,在检查证件时,大队民辅警发现该车辆后排人头攒动,经清点,该车辆算上驾驶座、副驾驶座以及后排大大小小竟一共挤坐了7个人,而该车辆核载5人,超员2人。随后通过询问得知,一行人本是两车同行从洛阳出发回老家探亲,行驶至垣曲服务区时,孩子哭闹要跟妈妈,便心存侥幸挤到了该车上,没想到被查个正着。大队民辅警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安全教育,告知其超员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该驾驶员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发生此类行为。最后,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超员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许多驾驶人都认为,多一个小朋友不算超员,婴幼儿不占座,几乎不会增加额外重量,殊不知,因多出人员因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在此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的婴儿、未成年儿童。所以,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1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希望广大司乘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不驾驶超员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