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 平安伴出行
2026-05-15 16:49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2026年4月30日晚,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民辅警在S96攀大高速攀枝花南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川DHH***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出收费站。执勤民辅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周某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驾驶员实施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之规定,驾驶员周某某将受到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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