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临汾公安交警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23-01-06 15:4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李岩亭) 2022年12月15日,临汾市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小型汽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隐隐约约传来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近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组织警力在临钢桥东口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2时17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驾驶人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