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酒醉驾危害大 请勿以身试法
本网讯(李岩亭) 临汾公安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执勤执法,加强商圈、饭店、娱乐场所等周边区域道路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2023年1月1日晚16时06分,临汾市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南环路圪台头路段开展春运治安打击整治统一行动时,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隐约传来酒味,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了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驾驶人作出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3年1月10日20时35分,临汾市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迎旭大街连心桥东300米处开展春运治安打击整治统一行动时,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隐约传来酒味,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最终,民警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