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摩托车酒驾”不当回事
2023-02-24 08:2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李岩亭) 2023年02月08日,临汾市安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冀氏中队在安泽县冀氏村处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民警在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身上传来酒味,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四项并处,并予以暂扣机动车、罚款1500元的处罚及相应的处理。
无独有偶,2023年2月22日1时23分,临汾市永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内正大路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无牌且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传来酒味,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四项并处,并予以暂扣机动车、罚款1550元的处罚及相应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