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事故、一场急难” 救助基金及时垫付解群众燃眉之急
本网讯(李岩亭)发生交通伤亡事故以后,动辄几万、十几万的医疗费用着实令人头疼。如果遇到肇事车辆逃逸,或是肇事司机不愿意“出钱”时,高昂的抢救费用会让普通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不堪重负。还好,遇到这种情况有这样一笔钱能“救急”!
这笔“救命钱”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救助基金)。临汾公安局交警大队救助基金垫付工作的开展,大大缓解了事故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使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化解了一次次社会矛盾,让交通事故受害者不再无助,温暖了一个个的家庭,最大限度的为交通事故贫困伤者提供了资金保障,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2023年02月22日08时15分,临汾市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赵某报警称,在岳阳小学路段、我驾驶的电动摩托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电动摩托车司机受伤,已打120,请求交警处理。

接警后,临汾古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事故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随后120救护车赶到将伤者送往古县人民医院,通过调查取证,二轮电动摩托车及二轮摩托车均无保险,后经事故处理民警到古县人民医院查看询问,赵某某盆骨骨裂,经走访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家庭情况发现,赵某某单亲带一女、孟某某年龄偏大在家务农,家庭困难、都无法支付医疗费。
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了解双方情况后,及时通知古县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并迅速启动抢救费预担保机制,本着“先诊疗、后付费”。最终为此起交通事故当中伤者刘某某垫付了医疗费2700元,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