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通过“滴滴平台”揽活 被查后司机竟不知违法
“请出示您的从业资格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我没有,但是我是通过‘滴滴平台’接的单,有派单记录,我可以拿给你看。”

5月6日10时15分,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中区大队执法人员在五四路附近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渝BR2***的小轿车正在下客,执法人员遂上前检查,结果就出现了开头一幕。经执法人员对驾驶员王某问询得知,渝BR2***这辆车的所有人并不是王某,而是他的女儿,这是他女儿的私家车,平时不怎么使用,王某便想着可以用来跑跑业务,还可以赚点“零花钱”,所以便通过“滴滴平台”注册接单,王某接到“滴滴平台”的派单信息后,于9时58分在两路口血液中心接到乘客谭某,目的地是国泰广场,行程总计费用为15.78元,被执法人员查处时,谭某刚好通过微信支付完此次费用。通过对乘客谭某的问询也正好证实了驾驶员王某的说法。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某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执法人员现场对王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告知其并不是通过平台派单从事营运行为就是合法的,必须要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才能从事经营活动,王某听后表示很后悔:“‘零花钱’没赚到,还让女儿的车被扣,还要面临行政处罚,他以后再也不这样干了,回去后就去平台上注销自己的身份信息。”
下一步,重庆交通执法渝中区大队将对违规派单的网约车平台进行调查、处罚。同时,对辖区内的平台公司合规化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违规的平台公司进行约谈,从源头上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保障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文/孙蓉 图/黄兴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