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媒体关注

四川首例无人机“空中坠箭”狩猎案3人被判刑

2026-04-01 17:37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蔡勤)3月31日,四川省首例利用无人机热成像技术非法狩猎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时间回溯至2025年5月,四川广安邻水公安森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重要线索,有人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具备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等设备进行非法狩猎活动。石滓派出所接到移交线索后,赓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分析研判与走访摸排,迅速锁定甘某、刘某、包某等3人活动轨迹,最终3人全部落网。

微信图片_20260401152132

微信图片_20260401152137

  ▲ 搜查发现冷冻的非法猎获物

  经查,甘某等人为满足所谓“口腹之欲”,多次在深夜时驾车前往山区,使用热成像无人机空投坠箭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三人分工明确,一人操控屏幕锁定目标,一人望风接应,一人捡拾猎物,每次得手后,三人便聚在刘某家中,将猎物宰杀分食。共计非法猎获小麂2只、野兔2只、野猪1只。经鉴定,小麂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非法狩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邻水公安将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新型犯罪,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安全屏障。群众如发现涉及野生动物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