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项措施护航“蓝天保卫战”
本文字选自《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从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以及加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等9个方面,出台36项强有力的措施。
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重点区域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
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
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具体措施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 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 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 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 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 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
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 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
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
■ 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
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
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 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
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 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
■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 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
■ 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
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 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
■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 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
■ 加强决策科技支撑。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 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
■ 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
■ 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
■ 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
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 加强组织领导。
■ 严格监督考核。
■ 推进信息公开。
■ 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
■ 实施全民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