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海事处持续行动做好“双跨“专项治理行动
为打破区域、行业壁垒,整合监管力量,强化全链条监管,自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印发《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来,忠县海事处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增强服务保障水上安全的聚合效应,强化监督管理和联动执法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忠县海事处协助重庆海事局通过信息化平台发出通报信息4条,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
坚持切实筑牢主角意识
忠县处海事组织召开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组织开展行动方案的学习宣贯,并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对深入开展自查、规范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及处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信息通报等数据支撑等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新闻宣传,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序时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
建立健全协同执法机制
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全面梳理辖区船舶、航运公司。向航运公司、涉客、涉砂船舶宣传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源头管理,实现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情况线索互联互通,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入自查、任务分解、定期研究等方式全面落实要求。通过严查岸基履职能力、督促船舶动态掌控、严核安全配员、严把体系审核等方式强化对船舶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针对船舶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存在检验重大质量问题、被滞留等情况,及时通报至船舶船籍港、船舶所在辖区海事管理机构。
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忠县海事处联合长航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25次,对重点船舶登轮检查。核查船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存在检验重大质量问题、被滞留等情况。从“双跨”行动的问题导向原则出发,以落实“双跨”行动内涵为指导,完善水上安全议事协调机制等方面发力,构建部门、区域共治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闫素洁/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