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海事处强化提升执法精度 提高执法效率
2024-01-08 16:4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张恒硕)1月4日,重庆江津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成航XX”轮存在船舶未按规定开展开航前自查的违法行为,随即执法人员对船舶展开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客观收集证据,抓住违法行为关键点,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执法人员秉持“两要一不要”柔性执法理念,清楚向船方说明:“你船本航次开航前未开展开航前自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要依法对你船进行处罚。在开航前不开展自查,不能保证船舶适航,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对你船船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存在威胁,按要求开展开航前自查,是对你们自己和公司负责。”
在执法人员的说理式执法下,当事人对于违法事实、情节认定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自愿认错认罚,于是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向您说明下,因本案符合行政处罚快速办理的相关条件,我单位可以采用快速办理方式进行办理,案件一般在24小时内办理完毕,您是否同意?”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下,执法人员开具了《海事行政处罚快速办理告知书》,并指导当事人自行书写违法事实陈述材料。
重庆江津海事处始终坚持“服务为民、执法为民”宗旨,立足全面履行航行安全职责,把握好监管执法的“尺”与“度”,积极探索更为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举措,为优化长江航运营商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海事“放管服”改革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