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啦!重庆江津海事处联合地方政府开展自用船舶节后安全第一课

本网讯(胡开梅)春节假期刚刚过去,守护水上安全的执法人员,早已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出龙年新步伐。为切实保障辖区水域民生物资运输畅通和通航秩序安全,重庆江津海事处依托水上监管合力,与沿江政府在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构建联防联动、安全畅通的水上服务体系。
早早发力,向“心”而行。进入春运以来,重庆江津海事处提前联系和主动走访江津区白沙镇综合执法局,针对白沙镇自用船舶水上安全监管、培训学习、证书登记等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并及时掌握江津区白沙镇自用船舶最新数量共计25艘、船主信息等相关内容。同时,为强化联合执法效果,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团结一致、共同发力守好辖区水上安全防线。
组织有力,耐“心”服务。2月19日上午,重庆江津海事处白沙海巡执法大队与江津区白沙综合执法局到苟洲坝,针对25艘自用船舶开展春节后第一次联合大检查。执法人员对现场的船主逐一进行登记,把《重庆市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分发给现场的船主,提醒务必妥善保管,每年统一进行年审,并向船员发放《致船员朋友的一封信》,将暖心服务送上门。
培训助力,用“心”守护。检查结束后,以船员流动课堂的形式,组织船员进行春节后水上安全第一课集中学习和宣传。期间重点学习《重庆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特别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执法人员温馨提醒:一是生命重于泰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刻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坚决消除心存侥幸和麻痹大意的思想。二是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无小事,及时保养船舶及机器,航行和作业时穿好救生衣,坚决预防和遏制水上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责任置于心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六不准”要求,即不准夜航、不准非法载客、不准冒雾航行、不准无证驾驶、不准酒后驾船、不准抢航抢头,如遇困难或者危险,请致电重庆江津海事处(023-47521370)。
接下来,重庆江津海事处将继续用好水上交通安全和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生产联合联动机制,全面、有效实施“三全”机制之“三个一策”工作措施,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