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分钟浓雾禁航!重庆江津海事处全力守护水上安全
本网讯(胡开梅)10月28日06时50分,长江江津水师坝至河口段突发浓雾,能见度不足500米,严重影响辖区通航安全。针对这一紧急情况,重庆江津海事处积极作为、迅速行动,果断采取浓雾禁航措施,保障辖区水上安全。
防患未然,及时启动“预警制”。进入10月以后,辖区水文和气象情况频繁变化,重庆江津海事处严格落实“三防一禁”安全活动要求,加强夜间和清晨值班值守,切实做好辖区预警预防预控工作。“白沙大队,你好!我是新齐基XXX轮,现在航行到石门水域,江面突显浓雾,申请临时就近安全锚泊,等天气好转再开航下行。”06时45分,白沙海巡执法大队值班人员接到船员电话,第一时间利用CCTV进行远程查看,立即报告当班队长和江津海事处监控分中心,迅速启动浓雾应急预案,果断对河口至水师坝(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88.8KM—775KM)水域采取禁航措施。
联动管控,共同念好“安全经”。重庆江津海事处监控分中心针对浓雾禁航情况,一方面,运用VHF区播发布禁航信息,不间断循环播放安全预警通知;另一方面,通过电话、水上安全信息微信群等渠道,向船方发送禁航信息,并利用电子监控对禁航水域的渡船落实动态抽查制度。同时,协调三个海巡执法大队共同管控上下行船舶,引导辖区船舶减速慢行、就近安全锚泊扎雾,并进行安全宣传提示: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安全措施,严禁冒雾、冒险航行,确保船舶安全。
解除禁航,高效用好“指挥棒”。09点10分,辖区能见度明显好转,恢复正常通航标准,白沙海巡执法大队立即把现况报告重庆江津海事处监控分中心,解除相关水域禁航措施,立即通知辖区船舶严格遵守“先下后上”的规则有序起锚、安全行驶,然后通知石门渡船“钓鱼岛”正常开班,注意避让在航船舶,确保辖区通航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