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海事处走访辖区码头通报宣传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要求
2024-11-11 12:4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吴辉)为做好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11月8日,慈湖海事处处领导带队走访辖区有运煤船舶到港的港口企业,通报宣传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要求。
在各码头会议室,执法人员向码头负责人询问了解近期涉及运煤船舶装卸情况,向码头宣传解释了“煤”、“聚硫酸铁溶液”两种危险货物特性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这两种危险货物提出监管要求,要求码头向该两类危险货物承运人和托运人做好宣传,严格按规定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手续。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对申报具体资质要求和流程进行了介绍,解答码头方对于货种认定方面的疑惑,并收集了码头企业相关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慈湖海事处将持续加强宣传及现场监管,认真落实“煤”、“聚硫酸铁溶液”两种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监管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