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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

普法东流港大队强化重点跟踪船舶安全监管

2024-11-11 13:25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刘勇)“别的空载船在锚地你们怎么不查,为什么就查我们?我船今年才下水的,上个月底刚刚做安检,怎么又要安检?”面对执法人员的登轮检查,重点跟踪船舶“皖郎溪货XXX”船主大为不解。

11月10日下午,东流港大队执法人员通过智管平台系统查询到已报告进港并在陈吉洲锚地停泊的“皖郎溪货XXX”轮为重点跟踪船舶,遂立即按规定对该轮实施了船舶安全检查。

针对船主的疑惑,执法人员向其详细解读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详尽告知了该轮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的具体时间、实施机构和相关原因,并指出海事管理机构对重点跟踪船舶实施船舶安全检查不受船期、装卸货等因素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应到港必查。对于船主最为关心的“如何脱离重点跟踪船舶”,执法人员提醒该船,可自列入之日起3个月后,由其航运公司向船籍港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提出脱离重点跟踪申请并提交航运公司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证据材料。结合安全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船要充分认识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后的诸多影响,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航行安全。

东流港大队将持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不断满足船员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共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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