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海事处:“四个强化”全面落实冬季安全监管“十项硬措施”
本网讯(罗丹)为全力防范冬季水上交通安全各类风险和隐患,守牢辖区安全基本盘,重庆江津海事处落细落实长江海事局冬季安全监管“十项硬措施”,不断筑牢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屏障。
强化危险品船舶监管,严防风险隐患。紧盯危险品船舶,对辖区涉危船舶作业申报与船岸安全检查、船舶配员与值班履职、应急演习与封闭处所操作、报警设施与防污染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船员通报危化品船舶典型事故案例,要求船员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严防泄漏、窒息、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冬季船舶航行作业安全。
强化恶劣气况监测预警,做好安全宣传员。重庆江津海事处监控分中心每日夜间05时、22时安排值班人员开展雾情观测,收集并上报辖区气象信息;通过甚高频、短信、电话以及微信等方式,多途径向辖区船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过往船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果断实施禁限航管控措施,加强禁限航管控后续跟踪,确保“禁得下、管得住”。
强化水上施工安全监管,把牢安全生产关。利用智管平台、CCTV和长江北斗等信息化系统,强化重庆江津公路长江大桥防船舶碰撞工程、重庆江津兰家沱港作业区安全应急抢险工程港池清淤项目施工水域远程监控,及时播放航行安全信息,对过往船舶进行点对点提醒,保障施工期间水上交通秩序平稳有序;对施工进度情况及落实各项措施开展现场核查,并对关键岗位船员开展履职能力检查,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强化救助力量保障,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严格执行“局领导在岗带班、中层干部在岗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处领导带队强化辖区驻守拖轮的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关键时刻能快速反应、有序救援、减少船舶损失,充分发挥应急救助作用。
下一步,重庆江津海事处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强的责任、更有力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做好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