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处持续加强高温汛期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
本网讯(朱顺)为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安庆海事局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汛期高温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打击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保障高温汛期船载危险货物安全,池州处持续加强到港危险品船安全监管。
7月18日,池州处智管中心通过“一网通管”平台对危险品船“宁金航**”的“预申报”信息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港申报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完成审批。7月19日危险品船“宁金航**”靠泊辖区危险品码头后,智管中心通过任务计划派单至梅垅大队开展作业前现场检查工作。梅垅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宁金航**”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首先重点就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信息、实际载运情况、船舶是否适装进行检查;随后重点检查船舶消防设备、货物管系、惰性气体系统、货舱透气系统、甲板喷淋降温系统等关键性设施设备;对船舶密闭空间作业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防护装备配备情况进行逐项核查。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要求船方立即整改。最后,执法人员提醒船方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船载危险货物申报;有效落实船岸安全检查制度和值班值守、安全巡查制度;严格遵守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程;及时按规定开启喷淋设施降温,高温时分时段作业;强化封闭场所管理,规范使用气体检测仪、隔绝式呼吸器、防爆手电筒、防爆对讲机等设备器材;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船载危险货物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梅垅大队将不断强化到港危险品船舶现场检查,抓牢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