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两周年 安庆海事局绘就长江绿色画卷
2023 年 10 月 1 日《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满两周年。安庆海事局以条例为法治遵循,深耕长江安庆段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普法筑基、监管提效、联动共治,实现船舶防污染 “零险情”,辖区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普法先行,筑牢环保意识根基
条例实施之初,安庆海事局构建 “全方位、全覆盖” 宣贯体系。通过政务窗口、船员流动课堂、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开展条例解读活动 50 余场,走上船头、深入企业培训船员超 4000 人次,实现港口和船舶企业普法全覆盖。2025 年世界环境日期间,执法人员通过甚高频播发环保提示,向船员解读条例条款,发放宣传材料 2000 余份,推动 “共抓大保护” 理念深入人心。
监管升级,构建全链条防控网
两年来,安庆海事局以科技赋能监管,深化船舶污染物 “零排放” 治理。累计为1853艘次船舶加装电子防伪铅封,对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排放管路实施闭环管控。同时辖区 17 家码头全部建成岸电设施,两年来年船舶岸电使用达 2.4 万艘次、32万小时,靠港船舶岸电应用尽用率接近 100%。执法人员还开展燃油质量抽检 1200 余次,查处超标排放船舶 3 艘,推动航运绿色转型。
联动共治,凝聚防污合力
船舶污染防治需跨域协同。安庆海事局联合安庆、池州两市出台《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联动机制》,组织 25 家危险品码头签订应急协议,建成区域危化品应急资源库。牵头开展跨部门溢油应急演习,模拟污染物围控、生态修复等科目,锤炼联合处置能力。此外,创新支流水域防控模式,在引江济淮枞阳航道建立过闸船舶防污监督机制,将 “零排放” 管理延伸至支流末梢。
下一步,安庆海事局将持续深化条例落实,推进污染物接收设施智能化升级,强化岸电使用监管,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筑牢海事屏障。(通讯员 乐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