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水运

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满月 宜都海事长江污染防治迎来新变化

2025-10-31 11:4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路守栓)自《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宜都海事处聚焦“监管、接收、处置”三大关键环节,从执法、船员、污染物接收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交出一份生态守护与行业治理的双赢答卷。

海事执法:以“严准实”织密监管网络

作为《条例》落地的“执行者”,宜都海事处将执法重心下沉至一线,构建“全链条、高精度”监管体系。工作中,执法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重点核查船舶污染物交付、岸电使用、油类记录簿规范填写、垃圾储存容器分类标识等关键环节。“不仅要查问题,更要教方法。”宜都海事处执法人员通过“执法+普法”模式,将《条例》条款转化为“船员易懂、船上能用”的操作指南。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手把手演示垃圾分类、点对点解读合规要求”的方式,累计开展现场宣船舶200余艘次,覆盖船员1200余人次,推动监管要求从“纸面”落到“船头”。

船舶船员:从“要我防污”到“我要防污”

《条例》实施带来的变化,在船员群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以前垃圾分类靠自觉,现在有了明确标准,海事同志还上门指导,船上的环境都清爽多了。”常年航行于长江宜都段的船长刘师傅坦言,如今船员们不仅主动规范填写污染物处置记录,还会在船舶微信群里分享防污小技巧。船员们的防污意识从“被动配合”转向“主动践行”,形成“人人参与防污、共同守护长江”的良好氛围。

污染物接收:污染物处置全流程监管

宜都海事处将持续深化“执法监管、船员引导、接收协同”的多维工作模式,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让“水清、岸绿、航畅”的生态画卷在长江宜都段持续铺展。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