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水运

拒“酒”守航 严筑防线!安庆港区海事处以“严宣+精查+共治”护航水上安全

2026-03-23 11:44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加强船员在岗期间饮酒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防范化解辖区水上安全风险,筑牢春季水上交通安全屏障,2026年3月以来,安庆港区海事处结合交通船专项整治活动,聚焦港内重点船舶与作业人员,以“严宣、精查、共治”三维举措扎实开展禁止船舶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全方位整治船员及临水作业人员酒后上岗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水上通航安全、规范通航秩序。

  专项行动期间,港区海事处精准部署、分点施策,于3月16日至19日开展多轮次现场执法与安全宣教,紧扣“广泛宣传、精准执法、协同共治”核心思路,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教同步落实、一体推进,整合执法标准、证据留存、重点管控等具体要求,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实现辖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全覆盖检查。

  严抓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港区海事处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体系: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推送船员在岗饮酒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危害及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通过船员流动课堂、航运企业走访、普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直面船员与企业负责人,深入宣讲作业前、当班期间饮酒的严重危害,解读相关处罚规定,引导船员牢固树立“喝酒不上岗、上岗不喝酒”的安全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在岗期间饮酒违法行为发生。

  精准规范执法,守住安全底线。执法人员严格依据《常见内河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9项等相关规定,明确船员在岗饮酒违法行为查处标准,精准界定违法行为边界,细化处罚裁量尺度,坚持“过罚相当、合法合规”原则,确保每一起查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同时,夯实证据基础,规范执法程序闭环管理,检查过程中严格规范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和符合国家标准的酒精测试仪,对呼吸酒精浓度超出标准的船员,及时对测试仪数据拍照取证,同步制作详细现场笔录,经船长和当事船员签字确认,认真收集航行日志、值班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全方位完善证据链条,保障执法程序合规有序。

  聚焦重点管控,强化精准发力。执法人员坚持“重点突出、精准管控”原则,重点加大对涉客、涉危、涉事及长期停泊船舶船员的检查力度,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船员履职能力检查过程中,将呼吸酒精浓度检测作为值班船员必查项目,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针对安庆电厂码头三期水工作业现场,重点核查临水作业人员安全带、救生衣穿戴情况,对不规范问题当场督促整改,重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大渡口锚地,对交通船、垃圾回收船、锚地值班船舶开展登轮巡查,强调当班前及当班期间饮酒的硬性要求,现场开展吹气测试,从源头遏制酒后上岗行为。此外,执法人员还仔细核查船舶值班记录,督促船员保持高频通讯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突发情况早发现、快处置、早化解。

  深化协同共治,凝聚监管合力。港区海事处积极加强与公安、港航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积极对接辖区具备资质的血液检测机构,探索完善酒精检测闭环流程,健全血液检测与复核机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强化船员在岗期间饮酒查处结果的应用,运用“双共”机制,及时将船员饮酒违法行为通报至其所属船公司及船员服务机构,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船员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通过“严宣+精查+共治”三维举措,有效强化了辖区船舶船员及临水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压实了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了“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据了解,水上环境特殊,船员酒后即使不参与驾驶操作,仅在甲板走动也极易发生落水等伤亡事故,此前就曾发生过船长酒后在甲板行走不慎落水身亡的惨痛案例,这也让此次专项整治更具现实意义。

  下一步,安庆港区海事处将持续深化水上安全监管,推动禁止酒后上岗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坚持“严宣、精查、共治”举措,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深化协同共治,常态化开展安全宣教,持续传递安全理念,全力守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侯甜甜)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