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港区海事处多措并举构建交通船长效管理机制
2026-07-17 16:29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交通船(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涉客船舶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消除辖区交通船营运安全风险,安庆港区海事处主动作为、协同发力,推动交通船安全监管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
针对辖区交通船长期缺乏明确抗风等级、恶劣天气禁限航依据不足的问题,安庆港区海事处积极与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江淮)、安庆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沟通协调,为辖区5艘交通船逐一划定抗风等级,即将从源头消除一项长期存在的营运风险隐患,为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提供明确、可操作的执法依据。
安庆港区海事处在辖区交通船“公交化”成功运行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交通船监管薄弱环节,建立了辖区交通船安全营运“十项”监管措施,涵盖了月度自检、人员登记、远程监控、签单发航、预警叫应及提级管控、应急互救、文明及安全行为、禁止开航、船员适任与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与隐患整改闭环等重点内容,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溯全链条闭环管理。
下一步,安庆港区海事处将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良好推动“公交化”运行和“十项”监管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构建辖区交通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韩卫星 胡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