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驾驶证实习期酒驾酿事故 “大意失荆州”
2023-01-06 15:4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蒋艳)有些东西失去才后悔,比如实习期的“驾驶证”;有些事发生了才知道后悔,比如驾驶证实习期酒驾导致事故,关键是保险不理赔,驾驶证还被注销,真是“大意失荆州”!
2022年12月29日02时20分,贵州省江口县闵孝镇驾驶人滕某(男,21岁,持C1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GCF9**小型轿车,沿江口县抹茶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江口往闵孝方向),行至江口县扶茶大道交警大队路口东150米处,车头与其前方同向行驶的号牌为贵C15Z**大众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大众车乘车人刘某、龚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经查:驾驶人滕某当晚吃宵夜时喝了3瓶啤酒,然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闵孝,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有些犯困,车速也没有控制好,没注意到前方有车在行驶,一眨眼功夫就撞了上去。
事故责任认定: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滕某饮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 29mg/100ml)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滕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滕某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为2022年8月5日,目前还处于实习期,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