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路危机四伏,进村减速小心提防
长长的胡同
悠悠的饭香
那是记忆中长大的地方
也是我们的故乡
乡间的小路
翻滚的麦浪
路的一头是心之所向
另一头是温暖的港
可往往就是这些乡村小路
却常常“危机四伏”
两起案例告诉你
这些小路不注意有多危险
Vol .1

2022年12月19日15时55分许,在东营,凌某(男,67岁)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沿某乡道向北转弯时,与沿该乡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尚某(男,52岁)驾驶鲁E1***6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使凌某受伤,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凌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经查实,凌某实施了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尚某实施了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过路口
尤其是视线不够开阔的乡间小路
定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再小的乡间小路
也应遵守交通规则
Vol .2

02月06日13时,聊城东阿的武某某驾驶鲁P0***8小型轿车沿关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单王路路口时,与沿单王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姜某某驾驶的无牌自卸三轮汽车相撞,造成鲁P0***8小型轿车乘车人吴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现场勘查和查看相关监控,因武某某驾驶鲁P0***8小型轿车路口未让行的行为违反了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认定武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乘车人吴某某无责任。

因姜某某驾驶无牌自卸三轮汽车疏忽大意观察情况不够的行为违反了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认定姜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