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请人“顶包”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双双落入法网。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处置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时发现蹊跷,涉事车主另有其人,经过一番调查,一起“顶包”交通事故浮出水面。
近日,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案:在某路段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后,民警将几名当事人带到医院进行酒精检测,经确认无饮酒或醉酒驾车的状态后,民警与几名当事人核实具体情况。其中一名自称是肇事司机的男子刘某水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当民警与刘某水核实事故发生的具体细节时,他支支吾吾,说话逻辑混乱,在叙述事故经过时前后矛盾、与其他当事人口径不一致。加之刘某水的供述与收集的多份证据存在矛盾,民警判断他并非真正的驾驶人。
经过民警一系列的细致调查取证,发现事情真相:事故发生时,驾驶该辆小车的不是刘某水而是曾某志。当天,曾某志驾驶的小型轿车与一正常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轻微交通事故,曾某志因无证驾驶,为了逃避责任,在处警民警赶到之前,让车上的员工刘某水替其“顶包”。一开始,“顶包者”刘某水仍矢口否认肇事者另有其人,在民警的法治教育下,刘某水逐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后果。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承认自己提供虚假证言、替其老板曾某志“顶包”的违法事实。驾驶人曾某志也对交通肇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曾某志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信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刘某水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信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首先要积极抢救伤员、主动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如果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信丰县公安局 魏骅 周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