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六聚焦”为民企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本网讯(付海波)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推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全力构建市场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采取“六聚焦”等方式,着力开展整治损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破解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下大力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聚焦惠企政策不到位。按照“谁出台、谁落实”的原则,重点监督惠企政策落实“悬空”问题;曲解惠企政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审验流程繁琐,导致惠企政策兑现不及时、兑现不足、难以兑现;对财政配套支持的惠企政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或以各种借口抵押、抽回;在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时云山雾罩,经办审核时吹毛求疵,落实兑现时亲近疏远;兑现惠企政策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搞“关系政策”“弹性政策”等问题。
聚焦拖欠民企的账款。清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包括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以及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未兑现的款项。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统计,明晰问题线索反映人、涉企名称、线索基本情况、问题性质、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等,并逐条逐项录入《汤原县整治阻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突出问题线索台账》,压实拖欠责任、紧盯问题落实。
聚焦涉法涉诉等情形。组织各单位、部门的对企服务专员,深入民营企业集中排查清理政法机关受案立案不力问题,包括应立未立的,不应立而立的,应撤未撤的,不应撤而撤的,受理后超期未做结论的,依法决定不予立案未出具法律文书等问题;集中排查长期挂案不结问题,包括无法定事由一年以上未结的诉讼、执行、信访积案,违规违法中止审理(执行)等问题;集中排查办案不公问题,包括程序适用不当、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瑕疵错误案件等问题。
聚焦合同协议不履行。各单位、各部门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或延迟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作出的合法承诺,以及因自身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合法承诺不能兑现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依法赔偿、补偿的;或者因自身责任违法违规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返还民营企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依法赔偿和补偿民营企业损失等问题。
聚焦助企成效不明显。对常态化推行“走千企、访万户”活动进行监督,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走访企业工作的部署安排,推动构建问题收集、问题解决、督办考核、舆论宣传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作用,做到真正了解民营企业所需,找准制约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对症下药、强化沟通、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诉求问题解决率。
聚焦历史遗留的问题。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与相关各当事方进行深入核实,明确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属实并详细说明有关依据,通过合理区分问题属性,认真分析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和问题责任,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领域、情况复杂、影响较大的历史问题,根据事权范围分别移交有关责任部门限期答复,必要时可通过成立专班、引入律师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为后期开展整改工作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