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信丰:涉枪男子被判有期徒刑
2023-07-20 11:0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公安机关常态性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打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近期,由信丰警方侦查完结移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信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多年前,张三(化名)的爷爷去世后遗留下来两只鸟铳,经辗转流传后由张三留存保管,并一直被张三当成“传家宝”小心存放在家中。因张三觉得这两只鸟铳是长辈流传下来的,具有传承价值和纪念意义,于是张三会定期使用机油擦拭鸟铳并进行晾晒保养,期间还会携带鸟铳外出。
信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张三家中现场搜查起获到鸟铳二支。经依法鉴定,上述鸟铳均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类型。经公安机关侦查完结,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张三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向信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三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供稿:魏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