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11-10 17:2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于2023年10月25日向张志斌等7名(8起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人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当事人在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我大队于2023年11月0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由于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公告期满,即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细如下:


联系人:陈警官 13393570508
王警官 0357-8080363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大队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