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夏县中心城区秋冬防期间优化柴油类大型货车和施工车辆市内通行及过境大中型货车分流绕行通告
一、重点管控车辆
大中型柴油货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包括非清洁能源轻小型翻斗车、轻小型工程运输车)、工程机械车、拖拉机、燃油三轮及四轮车、低速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等高排放车辆全天禁止在城市核心区通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禁行区域及限行时段
(一)禁行区域
城区林荫街以南,嫘祖路以东,司马光大道以北,康杰路以西,滨河东街康杰桥路口以西,滨河东街以南。
(二)限行时段:
1、冒黑烟及环保不达标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
2、民生保障车辆(运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等涉及民生的)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7时。
三、县内通行和过境绕行分类路线
允许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大型货车,每日22:00至次日7:00在禁行区域(城市核心区)通行。
(一)往泗交、祁家河方向绕行夏都大道←→嫘祖北路←→林荫街←→康杰北路←→滨河东街(康杰桥路口以东);
(二)后夏线、闻夏线途经县城南北通行车辆绕行埝裴线←→232省道(夏都大道)←→埝裴线←→国道209线或司马光大道。
四、车辆通行规定
1、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气象监察车辆,邮政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2、县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为县域企业运输原料、产品的车辆,可到交警大队秩序股(301室)申请办理电子通行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法律责任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对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读,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15日。
2023年12月4日





